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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科工安[2003]1280号
【颁布时间】 2003-12-29
【实施时间】 2003-12-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289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防科工委关于印发《国防科技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导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2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的现场应急抢险或避险。
  
  3事故应急调度指挥部指挥与抢险。包括指挥部人员迅速赶赴现场预定位置指挥抢险工作;通知各有关应急机构进入应急状态;指挥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排险、疏散、警戒、救护等相关工作。
  
  4调用物资。包括应急抢险车辆、装备、通讯器材、医疗器材、药品和个人防护用品等。
  
  5演练总结和预案补充。根据演练考核标准,对演练情况进行总结,补充完善预案。
  
  二、重、特大事故应急响应预案
  
  重、特大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是指国防科技工业行政管理机构和军工集团公司,针对行业、地区或所属军工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可能发生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迅速掌握和报送事故信息,及时协调抢险、救灾、救护等工作而制定的事故应急响应方案和行动计划。
  
  重、特大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由各地国防科工委(办)、军工集团公司制定,报主管领导审批执行。各地国防科工委(办)制定的响应预案报国防科工委和同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各军工集团公司制定的响应预案报国防科工委备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事故应急响应组织体系及各部分职能
  
  1组织领导机构。
  
  2办事机构。
  
  3明确事故应急响应职责。
  
  (二)事故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1各类事故信息报送程序及要求。
  
  2通讯方式和通信联络体系。
  
  3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
  
  4重大指令下达程序。
  
  (三)事故分级响应指挥调度程序
  
  1重大事故响应程序。
  
  2特大事故响应程序。
  
  3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程序。
  
  (四)应急响应终结
  
  1事故情况上报事项。
  
  2需向事故调查处理小组移交的相关事项。
  
  3事故应急情况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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