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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保障著作权行政管理秩序,经2003年7月16日国家版权局第2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废止一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版权局局长石宗源 2003年12月4日 国家版权局废止的有关著作权管理的规章、规范性文件目录 (1984年-1999年) ┏━━┯━━━━━━━━┯━━━━━━━━━━━━━━━━━━━┯━━━━━━━━━━┓ ┃序号│发文机关│文件名称│文号及发文时间┃ ┠──┼────────┼───────────────────┼──────────┨ ┃1 │文化部出版局│关于颁发《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文出字(84)第849号 ┃ ┃││的通知│84-6-15 ┃ ┃││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 ┠──┼────────┼───────────────────┼──────────┨ ┃2 │文化部出版局│文化部关于转发《书籍稿酬试行规定》的通│文出字(84)第1791号┃ ┃││知│84-10-19┃ ┃││附:文化部出版局关于试行《书籍稿酬试行│┃br / br / ┃││规定》的报告│┃ ┃││书籍稿酬试行规定│┃ ┠──┼────────┼───────────────────┼──────────┨ ┃3 │文化部出版局│关于颁发《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文出字(85)第37号┃br / br / ┃││施细则》和《图书约稿合同》、《图书出版│85-1-1┃br / br / ┃││合同》的通知│┃ ┃││附: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实施细则│┃ ┃││图书约稿合同│┃ ┃││图书出版合同│┃ ┠──┼────────┼───────────────────┼──────────┨ ┃4 │国家版权局│关于期刊一年专有出版权的说明│(86)权字第20号┃ ┃│││86-4-11 ┃ ┠──┼────────┼───────────────────┼──────────┨ ┃5 │国家版权局│关于内地出版港澳同胞作品版权问题的暂行│(86)权字第30号┃ ┃││规定│86-5-24 ┃ ┠──┼────────┼───────────────────┼──────────┨ ┃6 │国家版权局│关于清理港、澳、台作者稿酬的通知│(87)权字第52号┃ ┃│││87-11-16┃ ┠──┼────────┼───────────────────┼──────────┨ ┃7 │国家版权局│关于汇总使用港澳台同胞作品付酬情况的通│(88)权字第22号┃ ┃││知│88-5-9┃ ┠──┼────────┼───────────────────┼──────────┨ ┃8 │国家版权局│关于台、港、澳作者来大陆领取稿酬的有关│(88)权字第33号┃ ┃││问题的通知│88-8-1┃ ┠──┼────────┼───────────────────┼──────────┨ ┃9 │国家版权局│关于《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第十│(88)权字第56号┃ ┃││五条第四款的解释│88-12-22┃ ┠──┼────────┼───────────────────┼──────────┨ ┃10│国家版权局│关于版权纠纷处理决定书规范化的通知│(88)权字第53号┃ ┃│││88-12-27┃ ┠──┼────────┼───────────────────┼──────────┨ ┃11│文化部、国家版权│关于今后解释《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89)权字第2号 ┃br / br / ┃│局│例》的联合通知│89-1-6┃ ┠──┼────────┼───────────────────┼──────────┨ ┃12│新闻出版署、国家│关于征订台、港、澳作者的图书应出示合同│(89)新出联字第2号 ┃ ┃│版权局│审核登记号的通知│89-2-17 ┃ ┠──┼────────┼───────────────────┼──────────┨ ┃13│国家版权局│关于认真执行对台、港、澳版权贸易有关规│(90)权字第3号 ┃ ┃││定的通知│90-2-2┃ ┠──┼────────┼───────────────────┼──────────┨ ┃14│国家版权局│关于版权贸易合同审核登记问题的补充规定│(90)权字第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