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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邮政用品用具监督管理办法》(信息产业部第13号令发布)第五条规定,现公布实行生产监制的邮政用品用具产品目录。具体如下: 1.信封(含普通信封、首日封、纪念封、透明窗口信封、邮政公事信封、邮政特快专递封套) 2.明信片 3.邮袋 4.给据邮件条码签 5.信筒信箱 6.楼房信报箱 7.邮政日戳 8.邮件包装箱 9.邮件包装袋其中,邮政特快专递封套、邮袋、给据邮件条码签、邮政日戳产品由国家邮政局颁发生产监制证书,其他产品授权各省(含自治区、直辖市)邮政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生产监制证书。 200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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