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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海关总署
【发文字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60号
【颁布时间】 2003-11-05
【实施时间】 2003-11-05
【效力属性】 失效
【法规编号】 21366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60号——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四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板卷采取反倾销措施[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29号》(发布日期:2004年8月25日实施日期:2004年8月25日)废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乌克兰、哈萨克斯坦等四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冷轧板卷采取反倾销措施,反倾销措施的实施时间为自2003年9月23日起五年。但鉴于本案的特殊情况,暂缓征收反倾销税,恢复征收的时间和方法将另行公布,届时海关将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决定实施反倾销措施。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二00三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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