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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国知发管字[2003]41号
【颁布时间】 2003-05-09
【实施时间】 2003-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460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八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接上页]

  三、中国专利奖的评选是评价一项专利的发明点的创造性高度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因此应以一项专利为申报内容,不能将某一系统、某一设备组合起来报。
  
  四、各专利管理机关与有关机构根据评奖标准对申报评奖项目进行遴选,然后报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
  
  第七条 评审程序
  
  一、评审办公室根据各专利管理机关、机构和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的院士推荐的参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送交各专业评审组。
  
  二、各专业评审组接到评审办公室送来的参评项目后,进行初评,提出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的初步意见,送交评审办公室。
  
  三、评审办公室汇总各专业评审组的初评意见,报评审委员会审查,评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评审,确定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
  
  四、评审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票数超过半数者才能获奖,若正好到半数,由评委会主任确定是否获奖。
  
  五、评审办公室将评出的中国专利奖项目公开发布,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公众可以提出异议。
  
  六、评审委员会对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项目批准获奖。
  
  第八条 奖励种类
  
  一、中国专利奖设金奖和优秀奖。
  
  二、每届中国专利奖设发明专利金奖10-15项、设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金奖各1-3项。
  
  三、中国专利奖设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优秀奖各若干项。
  
  第九条 授奖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向获得中国专利金奖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颁发奖牌和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牌。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向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的发明人或设计人颁发证书,向专利权人颁发奖状。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中国知识产权报》和其他报刊上公布获奖项目。
  
  四、对荣获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应将其获奖情况及个人业绩记入本人档案,并作为考核、晋升、聘任技术职务的依据之一。
  
  五、对荣获中国专利奖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六、对荣获中国专利金奖的项目,专利权人可以在其产品上标明中国专利金奖的标志,标志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设计,由专利权人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专利管理机关发放。
  
  七、对三次荣获中国专利金奖的发明人、设计人及组织推荐工作突出的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颁发荣誉证书,并作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评选先进专利工作者及先进专利工作单位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专利奖的撤销
  
  获得中国专利奖的项目,若发现申报材料不实,且有确凿证据不具备获奖条件的,由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提出撤销授奖的意见,经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批准,撤销授奖并追回奖状、奖牌和证书。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3:
  
  
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分配表(一)

  
  单 位申报项目数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6
  
  上海市知识产权局6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4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3
  
  河北省知识产权局4
  
  山西省知识产权局3
  
  内蒙古知识产权局2
  
  辽宁省知识产权局6
  
  吉林省知识产权局3
  
  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3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6
  
  浙江省知识产权局6
  
  安徽省专利管理局3
  
  福建省知识产权局3
  
  江西省专利管理局3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6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5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5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5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6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
  
  广西知识产权局2
  
  四川省知识产权局5
  
  贵州省知识产权局2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3
  
  西藏知识产权局2
  
  陕西省知识产权局4
  
  甘肃省知识产权局2
  
  青海省知识产权局2
  
  宁夏知识产权局2
  
  新疆知识产权局2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利管理处1
  
  武汉市知识产权局2
  
  石家庄市知识产权局1
  
  厦门市知识产权局1
  
  贵阳市知识产权局1
  
  包头市知识产权局1
  
  绵阳市知识产权局1
  
  湘潭市知识产权局1
  
  武进知识产权局1
  
  宁波市知识产权局1
  
  沈阳市知识产权局2
  
  长春市知识产权局1
  
  南京市知识产权局2
  
  合肥市知识产权局1
  
  南昌市知识产权局1
  
  兰州市知识产权局1
  
  南海知识产权局1
  
  青岛市知识产权局2
  
  哈尔滨市知识产权局1
  
  温州市知识产权局1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2
  
  成都市知识产权局2
  
  济南市知识产权局2
  
  洛阳市知识产权局1
  
  宜昌市知识产权局1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1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2
  
  大连市知识产权局1
  
   合计:152项
  
  中国专利奖申报项目分配表(二)
  
  单 位申报项目数
  
  教育部8
  
  国防科工委3
  
  中国科学院8
  
  信息产业部6
  
  农业部4
  
  卫生部2
  
  铁道部2
  
  水利部2
  
  交通部2
  
  司法部2
  
  国土资源部2
  
  建设部2
  
  国家环保总局2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2
  
  国家林业局2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
  
  质量监督总局2
  
  国家体育总局2
  
  中国气象局2
  
  中国地震局2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3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2
  
  航天工业总公司2
  
  航空工业总公司2
  
  船舶工业总公司2
  
  核工业总公司2
  
  国家电力公司2
  
  中国包装总公司2
  
  合计: 77项
  
  总计: 229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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