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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成品数量││单位产品的││ │││耗量││ └────────┴──────────────┴─────┴────────────┘ 附件3: 进口部分适用ITA税率的商品用途认定证明 编号:┌─────────────┬───────────────┬──────────────────────┐ │申请单位:│征免性质代码:│审批依据:│ ├─────────────┼───────────────┴──────────────────────┤ │发证日期:年月日│有效期:至年月日止│ ├─────────────┼──────────────────────────────────────┤ │到货口岸:│合同号:│ ├───┬───┬─────┼───┬───┬───┬───┬───┬──────────────────┤ │ 序号 │ 货名 │ 规格 │ 税号 │ 数量 │ 单位 │ 金额 │ 币制 │ 征免意见 │ ││││││││├───┬────┬─────────┤ │││││││││关税│代征税│ 其他 │ ├───┼───┼─────┼───┼───┼───┼───┼───┼───┼────┼─────────┤ │1 │││││││││││ ├───┼───┼─────┼───┼───┼───┼───┼───┼───┼────┼─────────┤ │2 │││││││││││ ├───┼───┼─────┼───┼───┼───┼───┼───┼───┼────┼─────────┤ │3 │││││││││││ ├───┼───┼─────┼───┼───┼───┼───┼───┼───┼────┼─────────┤ │4 │││││││││││ ├───┼───┼─────┼───┼───┼───┼───┼───┼───┼────┼─────────┤ │5 │││││││││││ ├───┴───┼─────┴───┴───┴───┴───┴───┴───┴────┴─────────┤ │备注││ ├───────┼─────────────┬──────────────────────────────┤ │审批海关签章:│核放海关批注:│注意事项:│ │││1.本表使用一次有效。如同一合同货物分口岸进口,应分别填写。 │ │││一份合同内货物分批到货的,应向审批海关申明,并按到货期分填此│ │││表。│ │││2.表中“征免性质/代码”栏应按海关H883规范要求正确填写。 │ │││3.“审批依据”栏应填写所依据的《用途申报表》的编号。 │ │││4.货物进口时应向海关交验本表,复印件无效。 │ │负责人:│负责人:│5.本表限当年使用,自签发之日起半年内有效,逾期应向原审批 │ │││海关申请延期或退单。│ │年月日│年月日│6.经批准进口的货物如拟移作他用、转让或出售,原申请单位应事 │ │││先报请原批准海关核准,并应按规定补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