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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送单位,拟在《中国环境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报》和总局网站上公布: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保障人体健康,加强环境管理,现批准《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为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以发布。 标准编号、名称如下: 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2-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 该两项标准为推荐性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2002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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