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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保监发[2002]128号
【颁布时间】 2002-12-24
【实施时间】 2003-01-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483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12页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财产保险公司分险种监管报表(试行)》的通知

[接上页]

  (一)营业费用分摊标准:
  
  业务管理费——按保费收入比例分摊
  
  固定资产折旧费——按保费收入比例分摊
  
  提取坏帐准备金——按应收保费比例分摊
  
  提取投资风险准备金——按保费收入比例分摊
  
  提取贷款呆帐准备金——按保费收入比例分摊
  
  宣传费——按保费收入比例分摊
  
  预防费——按保费收入比例分摊
  
  招待费——按保费收入比例分摊
  
  (二)“业务统计”类指标口径:
  
  保险金额:保险公司签发保单中列明的保险金额
  
  责任限额:保险公司签发保单中列明的责任限额
  
  承保数量:保险公司签发的保单件数,单位为“件
  
  应收保费:按《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填报
  
  (三)“业务来源”类指标口径:
  
  其他来源:保险公司通过除代理及经纪外的其他来源获得的保费收入
  
  二、分险种监管报表附表说明
  
  财产分险种监管报表由报表及其附表构成,附表包含需要保险公司上报的特殊关注事项。
  
  三、分险种监管报表附注说明
  
  各保险公司在分险种监管报表及附表后应上报报表附注,具体要求包括:
  
  (一)分支机构报表信息
  
  1、由分支机构使用,但未在财务帐面反映的资产的类型、金额以及财务处理方式;
  
  2、应由分支机构负担,但未在分支机构帐面实际列支的费用类型、金额以及帐务处理方式。
  
  (二)其他保险公司认为需要上报的对本监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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