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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人发[2003]13号
【颁布时间】 2002-12-20
【实施时间】 2002-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48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人事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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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完善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机制,妥善安置未聘人员
  
  18、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促进各类人才有序流动。广播影视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发展及人才结构现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人才流动办法,为各类人才合理、有序地流动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打破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保护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推进广播影视事业单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
  
  19、发挥人才交流机构的作用。发挥人才交流机构在人才招聘、人员托管、人员培训方面的作用,配合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改革,为单位和个人提供相关的人事代理服务,为各类人才合理流动牵线搭桥,为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员的能进能出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促进广播影视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20、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以单位内部消化为主,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妥善安置未聘人员。要注意采取先挖渠、后分流的办法,通过兴办发展新的产业、转岗培训等方式安置未聘人员;引导鼓励未聘人员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在新的领域发挥作用,并提供创办或进入企业的优惠条件;在有条件的地方,也可由人才交流机构进行托管。对单位内部的未聘人员,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
  
  五、加强对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21、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组成部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党委组织、宣传和政府人事部门要加强宏观管理和指导协调,要与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一起,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方案,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人事制度改革要与整个广播影视管理体制改革配套推进。改革的措施、方案要由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同时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改革,保证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22、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关系到广播影视从业人员的切身利益,要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主动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创造良好的改革舆论环境。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少数民族地区广播影视事业单位要注意结合本地区的实际,从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探索适合民族地区特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路子,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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