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71号
【颁布时间】 2002-12-19
【实施时间】 2002-12-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48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公告第171号


  申请人所在国:日本
  
  申请人:日本明治制果株式会社
  
  申请药品名称:
  
  通用名:头孢妥仑匹酯(Cefditoren Pivoxil)
  
  商品名:美爱克(Meiact)
  
  申请号:A-JP01041105
  
  授权日:2002年12月19日
  
  2001年4月26日,我局受理了日本明治制果株式会社提交的头孢妥仑匹酯(Cefditoren Pivoxil),商品名:美爱克(Meiact)的药品行政保护申请,申请号:A-JP01041105。
  
  经我局审查,认定此申请不符合《药品行政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于2002年11月13日,根据《药品行政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做出“对头孢妥仑匹酯不给予药品行政保护”的审查决定。
  
  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保护办公室
  
   二00二年十二月十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