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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外经贸配发[2002]579号
【颁布时间】 2002-12-13
【实施时间】 2002-12-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496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外经贸部关于全面推广使用企业网上申领许可证系统的通知

[接上页]

  (2)发证机构与CIECC中心代表处之间的专线出现故障,可用调制解调器拨号方式连通CIECC中心代表处发证。
  
  上述二种情况,由于是拨号上网,数据传输速度较慢,因此仅用于应急发证,专线恢复后,应立即切换回专线连接。
  
  (3)企业由于线路、设备等故障不能在网上递交、打印申领单,可恢复受理纸面申请方式,解决企业急于领证的问题。
  
  (4)对于企业不能正确安装设备驱动程序、不能正确连接到申领系统、不能正确填写电子申领单、不能正确打印申领单、不能正常查询申领单状态的情况,发证机构要提请企业注意仔细阅读下发的培训教程,有关技术问题可与技术支持热线联系。
  
  2、CIECC中心主机系统瘫痪,完全不能运行的情况:
  
  由各发证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报经许可证事务局同意,向海关出具保函,解决企业急需,待系统恢复后补发许可证。
  
  三、退换证问题
  
  2002年度的许可证直接在现行系统中进行退换,各发证机构不得倒签或提前发证日期,2001(含)年以前的许可证退换,报许可证事务局解决。
  
  四、投诉及热线联系制度
  
  为保证推广工作的顺利进行,许可证事务局和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分别设立了投诉电话和热线值班电话,专门受理各发证机构在使用和推广中遇到的问题。
  
  投诉电话:
  
  许可证事务局:010-65225868;65225870;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010-67800108。
  
  热线电话:
  
  许可证事务局:010-65225875;65224689;
  
  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
  
  010-65129170(电子钥匙);
  
  010-65129141(申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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