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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用电分类│ 县级趸售 │县以下趸售┃ ┃├───────┬───────┼──────┬──────────┨ ┃│ 1-10KV│35KV及以上│ 110KV│ 35KV及以上 ┃ ┠─────────┼───────┼───────┼──────┼──────────┨ ┃居民生活电价│0.312 ││ 0.332│┃ ┠─────────┼───────┼───────┼──────┼──────────┨ ┃非居民照明电价│0.406 │0.406 │ 0.426│ 0.426┃ ┠─────────┼───────┼───────┼──────┼──────────┨ ┃商业电价│0.637 │0.637 │ 0.657│ 0.657┃ ┠─────────┼───────┼───────┼──────┼──────────┨ ┃工业、非工业电价│0.314 │0.309 │ 0.324│ 0.319┃ ┠─────────┼───────┼───────┼──────┼──────────┨ ┃农业生产用电│0.283 │0.273 │ 0.283│ 0.273┃ ┠─────────┼───────┼───────┼──────┼──────────┨ ┃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150 │0.145 │ 0.150│ 0.145┃ ┠─────────┼───────┼───────┼──────┼──────────┨ ┃联网县电价│0.318 │O.318 │ 0.318│ 0.318┃ ┗━━━━━━━━━┷━━━━━━━┷━━━━━━━┷━━━━━━┷━━━━━━━━━━┛ 注:1、以上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三峡基金0.4分以及公用事业附加,公用事业附加具体标准为: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商业电价每千瓦时2分,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电价每千瓦时0.8分。 2、根据计交能[1996]583号文件规定,对已下放地方管理的原国有重点煤炭企业,核工业铀扩散厂、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表一中所列的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7分执行;抗灾救灾用电,原化工部发放生产许可证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生产企业用电,按表一所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3、贵州铝厂电解铝生产用电价格在计价格[1999]977号文件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7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