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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2月26日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式样,第一批),现予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是搞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必要形式,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组织培训,正确使用。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文书式样印发后,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按式样组织统一印刷。 三、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文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00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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