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 ┃七、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22│0.215 │0.21││││┃ ┗━━━━━━━━━━━━━━━┷━━━┷━━━┷━━━┷━━━┷━━━┷━━━━━┷━━━━━┛ 附表二: 宁夏自治区电网趸售电价表 单位:元/千瓦时 ┏━━━━━━━━━━━┯━━━━━━━━━┯━━━━━━━━━━┓ ┃│县级趸售│县以下趸售┃ ┃├───┬─────┼────┬─────┨ ┃│1-10KV│35KV及以上│110KV │35KV及以上┃ ┠───────────┼───┼─────┼────┼─────┨ ┃一、居民生活电价│0.305 ││0.325 │┃ ┠───────────┼───┼─────┼────┼─────┨ ┃二、非居民照明电价│0.422 │0.422 │0.442 │0.442 ┃ ┠───────────┼───┼─────┼────┼─────┨ ┃三、商业电价│0.59│0.59│0.61│0.61┃ ┠───────────┼───┼─────┼────┼─────┨ ┃四、工业、非工业电价│0.337 │0.327 │0.347 │0.337 ┃ ┠───────────┼───┼─────┼────┼─────┨ ┃五、农业生产用电│0.286 │0.276 │0.286 │0.276 ┃ ┠───────────┼───┼─────┼────┼─────┨ ┃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153 │0.148 │0.153 │0.148 ┃ ┗━━━━━━━━━━━┷━━━┷━━━━━┷━━━━┷━━━━━┛ 注:1、以上附表所列价格,除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每千瓦时0.4分。 2、附表一所列价格中,除农业生产、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标准为每千瓦时1分。 3、根据《国家计委关于在“九五”期间继续征收电力建设基金的通知》(计交能[1996]583号)文件的规定,对已下放地方的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生产用电、核工业铀扩散厂和堆化工厂生产用电价格,按表所列的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1.7分执行;农业排灌、抗洪救灾及原化工部发放许可证的氮肥、磷肥、钾肥、复合肥生产企业用电,按表所列分类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分执行。 4、青铜峡铝厂电解铝生产用电价格,基本电价按表一执行,电度电价在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977号文件规定水平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1.3分。 5、宁夏自治区电力公司供内蒙古阿盟滦井滩提灌工程用电价格按每千瓦时0.304元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