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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建[2002]394号
【颁布时间】 2002-09-27
【实施时间】 2002-10-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52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8页 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2.表中基建支出各项的实际数量是指建设项目从开工之日起至达到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全部基本建设支出。
  
  3.表中设计概算批准文号根据实际批准的文件分别填列。
  
  4.表中收尾工程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还遗留的少量尾工,这部分工程的实际成本,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估算,并作说明,完工以后不再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表
  
  1.表中奖金来源项下“基建拨款”各项、“项目资本”、“项目资本公积”、“基建借款”、“上级拨入投资借款”、“企业债券资金”和资金占用项下“交付使用资产”、“待核销基建支出”、“非经营项目转出投资”等项目,填列项目自开工建设至竣工止的累计数。
  
  2.表中其余各项目填列办理竣工验收时的结余数。
  
  3.补充资料的“基建投资借款期末余额”反映竣工时尚未偿还的基建投资借款数。
  
  4.资金占用总额等于资金来源总额。
  
  三、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总表
  
  表中各栏数字应根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中相应项目的数字汇总填列,并分别与竣工财务决算表中有关数字相符。
  
  四、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本表是用来反映交付使用资产的详细内容。编制时,对各项内容要分类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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