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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第十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部重点联系单位和部直属单位要加强行业财务指标分析的组织领导,安排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综合管理能力的人员专职或兼职从事财务指标分析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收集整理的财会信息资料。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将财务指标体系的应用与交通财会信息网络的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对财务信息网络管理人员和财务指标分析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运用高科技手段,保障财务指标信息网络的安全畅通、财务指标分析的及时高效,提高财务指标管理的水平和应用的效果。 第十六条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明确财务指标信息的发布方式,将财务指标分为优秀值、较好值、平均值、较低值和较差值五个档次定期发布。指标值的分档计算方法,参照财政部等部门关于企业效绩评价的有关规定计算确定。 第十七条 交通行业财务指标信息的发布对象主要是: (一)交通行业主管部门。为各级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经济政策,加强政策研究提供基础性资料;为编制部门预算,加强预算控制提供依据;为实施宏观调控,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提供依据;为制定交通行业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行业财务管理工作,加强行业财务监督提供依据;为考核评价单位经营者经营成果,制定合理的分配政策提供依据。 (二)各企、事业单位。为行业内单位改进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指标考评效果,改善企事业单位的内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提供决策依据。 (三)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或机构。为争取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提供咨询意见和决策参考资料。 第十八条 财务指标信息的发布应按保密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对需要在公开刊物或公众媒介发布的,应经同级保密部门批准。按权限使用或接触保密财务指标信息的工作人员,必须按《保密法》要求对财务指标信息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交通部负责解释。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财务指标管理的具体实施细则,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3年1月1日起实行。 附:1、交通企事业单位财务评价指标体系 2、交通企业财务指标体系的解释说明 3、交通事业单位财务指标体系的解释说明 附件一:交通企事业单位财务评价指标体系 表1 交通企业通用型财务指标评价体系 ┏━━━━━━━━━━━━┯━━━━━━━━━━━━━━━━━━━━━┓ ┃指标类别│ 基 本 指 标┃ ┠────────────┼─────────────────────┨ ┃1、财务效益状况 │(1)净资产收益率 ┃ ┃│(2)总资产报酬率 ┃ ┃│(3)营业收入利润率 ┃ ┃│(4)资本保值增值率 ┃ ┃│(5)成本费用利润率 ┃ ┠────────────┼─────────────────────┨ ┃2、资产运营状况 │(1)总资产周转率 ┃ ┃│(2)应收帐款周转率 ┃ ┠────────────┼─────────────────────┨ ┃3、偿债能力状况 │(1)流动比率 ┃ ┃│(2)资产负债率 ┃ ┠────────────┼─────────────────────┨ ┃4、发展能力状况 │(1)营业收入增长率 ┃ ┃│(2)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 ┃ ┃│(3)技术投入比率 ┃ ┗━━━━━━━━━━━━┷━━━━━━━━━━━━━━━━━━━━━┛ 表2 交通企业专用型财务评价指标体系 ┏━━━━━━━━━━━┯━━━━━━━━━━━━━━━━━━━━━━━━━┓ ┃ 交通企业类型 │专用型指标┃ ┠───────────┼─────────────────────────┨ ┃1、交通股份有限公司 │(1)每股收益 ┃ ┃│(2)每股净资产 ┃ ┠───────────┼─────────────────────────┨ ┃2、施工企业 │(1)速动比率 ┃ ┃│(1)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2)存货周转率 ┃ ┠───────────┼─────────────────────────┨ ┃3、公路经营企业 │(1)现金比率(可替代流动比率) ┃ ┃│(2)现金流动负债比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