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办发[2002]37号
【颁布时间】 2002-09-24
【实施时间】 2002-09-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531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修订税收情报交换查询通知单样式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了加强和规范税收情报核查的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总局对《税收情报交换管理规程(试行)》(国税发[2001]3号)中要求使用的税收情报交换核查“查询通知单”样式二进行了修订,新样式名称为“涉税资料查询通知书”(样式附后),自发文之日起开始使用,原样式同时废止,请各地遵照执行。
  
  附件:
  
  
涉税资料查询通知书样式

  
   ××××××××××税务局
  
   涉税资料查询通知书(式样)
  
   ()税字第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请你
  
  (单位)于年月日前向我局提供如下涉税资料。
  
  1.
  
  2.
  
  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特此通知
  
   年月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