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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天津、上海、湖北、广东、辽宁、陕西、黑龙江、浙江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近接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请示报告》(武证发[2002]70号)。经研究,现将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如下: 一、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附后),在2002年度由总公司在湖北省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并按应纳所得税额60%的比例实行就地预交。 二、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所在地税务机关要严格履行就地监管的责任。 三、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附属独立法人公司及分支机构,仍按有关规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单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沿江大道第一证券营业部武汉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华下路证券营业部武汉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鹦鹉大道证券营业部武汉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万松园路证券营业部武汉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珞瑜路证券营业部武汉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珞路证券营业部武汉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和平大道证券营业部武汉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大道证券营业部武汉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黄石市府路证券营业部黄石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荆州北京路证券营业部荆州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随州证券营业部随州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惠济路证券营业部武汉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解放大道证券营业部武汉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中山一路证券营业部广州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沈阳证券营业部沈阳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证券营业部西安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天津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津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天津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新港路证券营业部上海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普安路证券营业部上海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营业部深圳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证券营业部哈尔滨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证券营业部杭州 武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广安门证券营业部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