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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时间】 2002-09-23
【实施时间】 2002-09-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53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

[接上页]

  (六)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宣传表彰一批优秀高技能人才。原则上每个重点城市和企业集团在三年内举办1-2次重点职业(工种)的技能竞赛,每年集中组织一次技术能手的专项宣传和表彰活动。劳动保障部会同重点行业、企业集团,在三年内将组织1-2次国家级重点职业(工种)的技能竞赛;第六、第七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增加重点职业高技能人才所占的比重。
  
  四、组织推动
  
  (一)成立由劳动保障部主管部领导任组长,行业组织、企业集团主管领导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项目的组织领导。下设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统筹安排和指导协调等工作,由劳动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和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承担。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重点城市成立由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行业组织、企业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并做好企业和学校的沟通联系工作。
  
  (三)重点行业组织、企业集团成立或落实相应工作机构,推动项目实施。
  
  行业组织要开展行业企业人力资源预测,确定本行业的重点职业,沟通培训信息,组织同行业交流和技术比武及观摩活动,组织和指导有关教学培训工作。
  
  企业集团要制定规划,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切实提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工资水平、岗位津贴和福利待遇,指导企业基地与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全面推动项目的实施。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2年10-12月)
  
  1. 各省和重点城市、重点行业组织和企业集团成立或落实项目领导实施机构
  
  2. 调研了解地区及行业、企业需求,并制定实施方案
  
  3. 确定企业基地和培训基地
  
  (二)实施阶段(2002年10月至2005年10月)
  
  1. 组织实施培训
  
  2. 做好基础工作和技术支持
  
  3. 进行阶段性总结,推广工作经验
  
  (三)效果评估(2005年10-12月)
  
  1. 各省和重点城市、重点行业组织、企业集团自行评估
  
  2. 劳动保障部组织检查评估
  
  3. 项目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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