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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基[2002]10号
【颁布时间】 2002-05-30
【实施时间】 2002-05-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55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2003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现将《2003年春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根据对现行修改教材的审查情况,我部对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进行了调整。书目中保留了修订后通过审查的教材,删去了修订后未通过审查的教材,增加了通过审查的新教材。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严格按照本目录制订本地区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除在400个教学班规模内进行实验的教材和经本地审查通过的乡土教材、劳动技术等教材外,不得在本地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加入本目录没有的教材和其他未经审查通过的教材。同时为促进教材的多样化,应在书目中增加新审查通过适宜本地的教材,使每门学科都有两种以上的教材供地方和学校选用。
  
  三、已进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地区,请选用附件四中的教材,少数未进入课程改革的地区和学校可在附件三中选用教材,也可选用附件四中的教材。
  
  四、各地印发春季或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应同时报我部备案。
  
  请按照本通知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工作,坚持对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中小学生供应黑白版教科书的工作,切实减轻广大农村地区中小学生家庭过重的经济负担,做好2003年春季中小学教材的选用和征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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