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证监公司字[2002]11号
【颁布时间】 2002-05-23
【实施时间】 2002-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568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授权证券交易所对面临退市的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进行调查处理的通知


  为落实《亏损上市公司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实施办法(修订)》(证监发〔2001〕147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证监发〔2001〕157号)的有关规定,在上市公司面临暂停上市、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财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时,如果上市公司未在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期限内披露经纠正和调整的财务报告和有关审计报告,我会授权证券交易所可以对其财务报告盈利的真实性进行调查处理。
  
  特此通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