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字号】 国税函[2002]408号
【颁布时间】 2002-05-13
【实施时间】 2002-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58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检查2001年《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实施情况的通知


  2001年是在涉外税务审计中全面实施《涉外税务审计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第一年,为全面了解和掌握《规程》实施情况,总结经验,以进一步完善《规程》,切实提高涉外税务审计工作的绩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涉外税务审计中全面推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国税函[2001]282号)要求,总局决定2002年7至8月对《规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法和时间。检查采取自查和抽查两种方法,各地于7月进行自查,总局于8月组织抽查。
  
  二、检查内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审计的企业户数、收入额情况;工作底稿、表证单书使用和管理情况;审计人员的培训情况。
  
  三、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对《规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既是对各地工作业绩的考核,也是对《规程》本身的检验,目的是为了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因此,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检查,实事求是,切忌浮夸。
  
  (二)认真自查。各地要认真自查,切忌走过场;通过检查要能够全面反映《规程》的实施情况,客观展示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要找出问题的成因,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和《规程》实施情况检查统计表(见附件),于8月15日之前上报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件:
  
  《规程》实施情况检查统计表
  
  填报单位:单位:户或%
  
  审计面
  
  企业类型 税务登记使用《规程》审计面
  
   户数 审计户数(%)
  
  账务健全的
  
  大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及账务
  
  不够健全的企业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