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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有关地方商委(行业办): 根据《典当行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令第22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典当行业的监管工作,促进典当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委决定对各地典当行的经营、监管以及协会筹建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对2001年本地区典当行经营情况、业务走向、营利状况等进行认真调查,并按《2001年典当行运行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件)要求统计登记。 二、2001年各地新设典当行(经国家经贸委备案同意)的统计数据截止到2002年3月31日,对尚未开业的请说明原因。 三、各地区2002年典当行监管工作安排意见。 四、各地区典当协会的筹办情况。 五、接本通知后,请即按要求组织开展工作,并将上述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2002年5月20日前报我委(其中典当行监管工作安排意见一式三份)。 联系人: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 张伟、王海林 电话:63193137 63193139 传真:63193115 电子邮箱:fagui@chinasmb.gov.cn 附件: 2001年典当行运行基本情况调查表 单位万元┏━━━━┯━━━┯━━━┯━━━┯━━━┯━━━┯━━━┯━━━┯━━━━━┓ ┃企业基│企业││注册││联系││设立│┃ ┃本情况│名称││地址││电话││日期│┃ ┠────┼───┼───┼───┼───┼───┼───┼───┼─────┨ ┃│经营││注册││法人││职工│┃ ┃│许可││资本││代表││人数│┃ ┃│证编码│││││││┃ ┠────┼───┼───┼───┼───┼───┼───┼───┼─┬───┨ ┃经营│资产││负债││典当││利税││利润:┃ ┃情况│总额││总额││余额││总额││┃ ┠────┼───┼───┼───┼───┼───┼───┼───┼─┴───┨ ┃主要经│房地产│金额:│机动车│金额:│艺术品│金额:│有价│金额:┃ ┃营品种│││││││证券│┃ ┠────┼───┼───┼───┼───┼───┼───┼───┼─────┨ ┃││比例:││比例:││比例:││比例:┃ ┠────┼───┼───┼───┼───┼───┼───┼───┼─────┨ ┃│手表│金额:│金银│金额:│生产│金额:│其他│金额:┃ ┃│││饰品││资料│││┃ ┠────┼───┼───┼───┼───┼───┼───┼───┼─────┨ ┃││比例:││比例:││比例:││比例:┃ ┠────┼───┴───┼───┴───┼───┴───┼───┴─────┨ ┃股东持│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经营范围:┃ ┃股情况││││┃ ┠────┼───────┼───────┼───────┼─────────┨ ┃││││┃ ┠────┼───────┼───────┼───────┼─────────┨ ┃││││┃ ┠────┼───────┼───────┼───────┼─────────┨ ┃││││┃ ┠────┼───────┼───────┼───────┼─────────┨ ┃││││┃ ┠────┼───────┼───────┼───────┼─────────┨ ┃││││┃ ┠────┼───────┴───────┴───────┴─────────┨ ┃备注│┃ ┠───┬┴───────────────────────┰─────────┨ ┃│┃┃ ┃填表│1、此表一式二份,一份送国家经贸委中小企业司, ┃┃ ┃说明│另一份留省经贸委。┃┃ ┃:│2、2001年批准设立的典当行也填写本表。如设立 ┃┃ ┃│后没有开业的企业,请在“备注栏中说明原因。┃┃ ┃│3、设立了分支机构的典当行请在“备注”栏中注 ┃┃ ┃│明,并将其数据计入本企业。┃┃ ┃│4、企业数据以2001年实际经营额为准。新批设典 ┃┃ ┃│当行的数据截止到2002年3月31日。 ┃┃ ┃│┃┃ ┗━━━┷━━━━━━━━━━━━━━━━━━━━━━━━┻━━━━━━━━━┛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二00二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