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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完善政策,做好粮款补助兑现工作。第一,要根据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结合本地区实际和试点经验,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地区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有关政策措施。第二,要坚持政策引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调动他们参与退耕还林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动性。第三,要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时下拨前期工作经费和种苗补助资金,以保障前期工作的开展和种苗的供应。第四,依据检查验收结果,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和现金补助的发放工作,落实好国家的补助政策。 八、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建设成果的巩固工作。第一,要把退耕还林工作和解决农民长远生计问题统筹考虑。加强川地、缓坡地农田基木建设,提高粮食产量,保证农民吃饭,解除农民后顾之忧;改变传统牧业方式,实行封山禁牧、舍饲圈养,对人烟稀少、生态脆弱的边远地区采取生态移民、封山绿化措施,有条件的地区要加强农村能源建设,解决农民生活用能问题,减少对植被的破坏。第二,退耕还林任务完成之后,要及时确认权属和发放林权证,落实管护责任和资金,建立管护队伍,严格执法,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管理,防止复垦、反弹。 九、加强信息管理,做好统计调度工作。第一,要认真落实统计报告制度。确定信息联络员,抓好对各工程县的统计调度工作,全面、及时、准确地报告工程实施的进度、成效、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第二,要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各省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省内退耕还林信息管理系统,逐步推广运用先进技术手段传发信息,为建立国家、省、地、县信息管理网络奠定基础。 十、加强领导,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林业部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确保工程质量,确保资金安全,确保政策兑现。要采取坚决措施,切实配合地方政府落实好“五到省”的总要求。第一,要积极当好政府部门的参谋和助手,及时报告工程实施情况;要与计划、财政、粮食等部门搞好分工与协作,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第二,要明确主要责任人,落实责任,积极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和技术承包责任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要把工程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第三,要建立健全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规划设计、种苗组织、工程管理、技术服务和检查监督等重要职责,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以上,请认真执行。 二00二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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