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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实施专项的要求。实施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重点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低水平重复、标准规范体系不完善、产品质量不稳定、生产技术落后、创新能力弱等突出问题。因此,在专项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必须全面把握“大品种”、“大企业”、“大市场”的实质含义,突出重点地促进技术创新优势明确、对行业发展具有重要示范、带动作用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在具体项目的规划上,应切实促进科技、产业、资本各要素之间的有机结合,优化配置存量资源,并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要求,形成合理的内在动力机制,真正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要切实避免单纯扩大生产规模、技术含量底、重复布点等现象的发生。 五、进度安排。按照《现代中药产业化专项实施方案》(计办高技〔2001〕219号)和上述内容,以及《国家计委、财政部印发关于组织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实施意见的通知》(计高技〔2000〕2433号)及《关于印发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计科技〔1992〕2239号)的有关要求,具备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可通过项目主持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计委,计划单列企业)向国家计委申请立项,2002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2年3月15日,2003年度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02年9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