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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通知》(中发[2001]8号)和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精神,为加强粮食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结合“十五”期间我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实际需要,国家粮食局制定了《全国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主要内容是: 一、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思路 (一)根据全国“四五”普法规划,第四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以江泽民同志关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立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确定的宏伟目标,立足于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立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公民的法律素质;继续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治理,使全社会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法治化轨道,保障和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是:根据我国宪法原则和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发展进程,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扎实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全面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通过“四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方位推进各项事业的依法治理,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粮食系统“四五”普法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四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围绕实现“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努力提高粮食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促进粮食流通和中央储备粮管理逐步走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学习宣传与粮食工作、与干部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广大粮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注重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水平,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粮食的能力。 (二)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服务于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需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宣传与粮食流通特别是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中央储备粮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别是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相关的法律知识,为粮食流通的改革和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依法行政、依法管粮,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粮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成果的重要体现。各级粮食部门要妥善处理学法与用法的关系,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基础,以依法行政、依法管粮为目标,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力度,积极推进依法治国进程。 (四)要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促进粮食系统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粮食系统“四五”普法对象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干部、各粮食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重点对象是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和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努力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二)“四五”普法规划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理论和党的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宪法;与粮食行政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如《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与粮食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担保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司法》、《劳动法》、《仲裁法》;世界贸易组织基本知识;国家有关粮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