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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函[2004]42号
【颁布时间】 2004-06-03
【实施时间】 2004-06-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90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省调整昆明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昆明市四区行政区划的请示》(云政发〔2003〕1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的行政区划。
  
  二、五华区辖北门、虹山、西站、华山、武成、西坝、大观、崇仁、莲华、新村、长春、小南、南强、黑林铺14个街道和厂口乡、沙朗白族乡。
  
  三、盘龙区辖环城、珠玑、东华、董家湾、拓东、联盟、茨坝、龙泉8个街道和小河、双龙、双哨3个乡。
  
  四、官渡区辖关上、金马、东站、太和4个街道,大板桥、小板桥、官渡3个镇,小哨、矣六、六甲3个乡和阿拉彝族乡。
  
  五、西山区辖棕树营、马街、金碧、土桥、永昌、福海、前卫7个街道,碧鸡、海口2个镇,团结彝族白族乡、谷律彝族白族乡。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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