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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2004]16号
【颁布时间】 2004-05-19
【实施时间】 2004-05-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9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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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1996年│    │br /  │  │ 18 │业调整改派计划审批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br /  │ 教 │  │          │的意见》(教学[1995]19号)  │    │
  │  ├──┼──────────┼───────────────┼────┤
  │ 育 │  │外国公司设立以外国公│《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与外国公司│    │br /  │  │ 19 │司或外国人名字命名的│在教育领域开展科技合作若干问题│    │br /  │ 部 │  │奖学金审批     │的通知》(教外综[2000]51号) │    │
  │  ├──┼──────────┼───────────────┼────┤
  │  │  │学校校舍、教室命名审│《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学校校舍、│    │br /  │  │ 20 │批         │教室命名的有关规定的通知》(教│    │
  │  │  │          │办[1997]18号)        │    │
  │  ├──┼──────────┼───────────────┼────┤
  │  │  │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聘│《国家外国专家局、外交部、公安│    │br /  │  │ 21 │请外国文教专家单位资│部关于实行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单│    │br /  │  │  │格审核       │位资格认可办法的通知》(外专│    │
  │  │  │          │发[1992]170号)        │    │
  │  ├──┼──────────┼───────────────┼────┤
  │  │  │高等学校聘请外籍和港│《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    │br /  │  │ 22 │澳台政要、知名人士、│名誉教授聘请工作的若干意见》(│    │
  │  │  │高级公务员为名誉(客│教人[2003]1号)        │    │
  │  │  │座)教授审批    │               │    │
  │  ├──┼──────────┼───────────────┼────┤
  │  │  │          │《教育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    │br /  │  │  │因公赴港澳就读、任教│关于印发关于对因公赴香港、澳│    │br /  │  │ 23 │、合作研究人员资格审│门就读、任教、合作研究人员的暂│    │br /  │  │  │核         │行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外港[2│    │
  │  │  │          │000]60号)          │    │
  │  ├──┼──────────┼───────────────┼────┤
  │  │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中外│    │br /  │  │ 24 │外国学历、学位证书的│合作办学暂行规定的通知》(教│    │
  │  │  │资格审批      │外综[1995]31号)       │    │
  │  ├──┼──────────┼───────────────┼────┤
  │  │  │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    │br /  │  │  │学校招收外籍学生和港│定》(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    │
  │  │ 25 │澳台学生资格审批  │第9号)、《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 │    │br /  │  │  │          │管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4号 │    │
  │  │  │          │)              │    │
  ├──┼──┼──────────┼───────────────┼────┤
  │  │  │          │《科学技术部、外交部、海关总署│    │
  │ 科 │  │在国内举办的一般性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    │
  │ 技 │ 26 │际科学技术会议审批 │〈国际科学技术会议与展览管理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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