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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7群众的安全防护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特点,明确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和基本生活保障措施,应急情况下的群众医疗救助、疾病控制、生活救助,以及疏散撤离方式、程序,组织、指挥,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紧急避难场所。 4.8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明确动员的范围、组织程序、决策程序等。 4.9突发公共事件的调查分析、检测与后果评估 明确机构、职责与程序等。 4.10新闻报道 明确新闻发布原则、内容、规范性格式和机构,以及审查、发布等程序。 4.11应急结束 明确应急状态解除的程序、机构或人员,并注意区别于现场抢救活动的结束。明确应急结束信息发布机构。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明确人员安置、补偿,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程序等。 5.2社会救助 明确社会、个人或国外机构的组织协调、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等事项。 5.3保险 明确保险机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包括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和受灾人员保险。 5.4突发公共事件调查报告和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明确主办机构,审议机构和程序。 6.保障措施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通信系统维护以及信息采集等制度,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明确参与应急活动的所有部门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并提供备用方案和通讯录。要求有确保应急期间党政军领导机关及现场指挥的通信畅通方案。 6.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现场可供应急响应单位使用的应急设备类型、数量、性能和存放位置,备用措施,相应的制度等内容。 (2)应急队伍保障。要求列出各类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政府、军队、武警、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公益团体和志愿者队伍等。先期处置队伍、第二处置队伍、增援队伍的组织与保障方案,以及应急能力保持方案等。 (3)交通运输保障。包括各类交通运输工具数量、分布、功能、使用状态等信息,驾驶员的应急准备措施,征用单位的启用方案,交通管制方案和线路规划。 (4)医疗卫生保障。包括医疗救治资源分布,救治能力与专长,卫生疾控机构能力与分布,及其各单位的应急准备保障措施,被调用方案等。 (5)治安保障。包括应急状态下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方案,包括警力培训、布局、调度和工作方案等。 (6)物资保障。包括物资调拨和组织生产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明确具体的物资储备、生产及加工能力储备、生产流程的技术方案储备。 (7)经费保障。明确应急经费来源、使用范围、数量和管理监督措施,提供应急状态时政府经费的保障措施。 (8)社会动员保障。明确社会动员条件、范围、程序和必要的保障制度。 (9)紧急避难场所保障。规划和建立基本满足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员避难场所。可以与公园、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建设或改造相结合。 6.3技术储备与保障 成立相应的专家组,提供多种联系方式,并依托相应的科研机构,建立相应的技术信息系统。组织有关机构和单位开展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测、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加强技术储备。 6.4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最大限度公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信息,接警电话和部门,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等。 (2)培训。包括各级领导、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的上岗前培训、常规性培训。可以将有关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课程列为行政干部培训内容。 (3)演习。包括演习的场所、频次、范围、内容要求、组织等。 6.5监督检查 明确监督主体和罚则,对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应急措施到位。 7.附则 7.1名词术语、缩写语和编码的定义与说明 突发公共事件类别、等级以及对应的指标定义,统一信息技术、行动方案和相关术语等编码标准。 7.2预案管理与更新 明确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备案制度、评审与更新方式方法和主办机构等。 7.3国际沟通与协作 国际机构的联系方式、协作内容与协议,参加国际活动的程序等。 7.4奖励与责任 应参照相关规定,提出明确规定,如追认烈士,表彰奖励及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等。 7.5制定与解释部门 注明联系人和电话。 7.6预案实施或生效时间 8.附录 8.1与本部门突发公共事件相关的应急预案 包括可能导致本类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次生、衍生和耦合突发公共事件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