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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信办[1999]29号
【颁布时间】 1999-09-20
【实施时间】 1999-09-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1977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信息产业部关于同意中国邮政电子商务系统作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工程的复函

国家邮政局:
  
  你局国邮(1999)491号收悉。经我办研究,同意你局建立中国邮政电子商务系统,并作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工程。请在开展电子商务业务的过程中,做好以下工作。
  
  1.利用中国邮政覆盖面广,营业点多和全国公用性企业的优势,通过建立中国邮政电子商务系统,积极开展新型业务。
  
  2.发挥邮政网络效能,特别是遍布全国的实体传递网的优势以及邮政递送的管理经验,开发有特色的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系统。
  
  3.抓紧电子商务业务的方案论证和规划工作,同各有关单位联合协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好中国邮政电子商务系统,尽快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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