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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药管办[1999]106号
【颁布时间】 1999-04-28
【实施时间】 1999-04-2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2152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变更《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杂志主管部门的函

科学技术部: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卫生部原药政管理局的职能已划到我局,由其管理的《中药新药与临床药理》杂志社,向我局提出申请,要求变更主管部门。经商卫生部同意,现特向你部申请将该杂志社的主管部门由卫生部原药政管理局变更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特此申请,请予审核批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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