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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发文字号】 银条法[1997]42号
【颁布时间】 1997-07-09
【实施时间】 1997-07-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2367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凭证式记名国库券能否采取强制措施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你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被执行人在银行的凭证式记名国库券可否采取强制措施的批复(征求意见稿)》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不能转让的凭证式记名国库券是国库券一种,属于有价证券,可以成为执行客体,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代财政发行凭证式记名国库券的金融机构应该协助人民法院办理冻结、扣划。
  
  
1997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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