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三府办[2008]104号
【颁布时间】 2008-05-21
【实施时间】 2008-05-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2456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隆灌区工程征地拆迁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大隆灌区工程按时开工建设,做好工程开工前征地拆迁工作,市政府决定成立大隆灌区工程征地拆迁 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岳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许克峥(市水务局局长)
  
  陈 阵(崖城镇委书记)
  
  陈正光(天涯镇委书记)
  
  金 光(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副局长)
  
  林 飞(南滨农场副场长)
  
  成员:林涛(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陈海兴(市财政局副局长)
  
  冯永杰(崖城镇镇长)
  
  马育红 (市水务局副局长)
  
  邓洪魏 (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分局局长)
  
  领导下组下设工作组:
  
  工作组组长:冯永杰
  
  工作组副组长:马育红,陆仁致(崖城镇副镇长),林尤回(天涯镇副镇长),陈广桥(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科长)
  
  工作组成员:王后权(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张秀标、史亚顺、王道云、陈球、梅世前、邢孔东、容得伟(市水务局)及其他单位相关人员。
  
  
二OO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