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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函[2004]19号
【颁布时间】 2004-03-18
【实施时间】 2004-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294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商业领域利用外资工作的批复


  
商务部:

  
  你部《关于进一步扩大商业领域对外开放制订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办法的请示》(商资发〔2003〕4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商业利用外资工作由试点转入正常开放,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承诺,逐步扩大开放的领域和范围。
  
  二、为确保商业领域利用外资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由你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订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办法并发布施行。届时,废止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由原国家经贸委和外经贸部联合发布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试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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