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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昆明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昆政发[2008]35号
【颁布时间】 2008-05-21
【实施时间】 2008-05-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299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

[接上页]

  (二)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应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报刊、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等媒体要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以及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工作,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在接到本通知后,要抓紧第二次经济普查领导机构的组建工作,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报昆明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3135284、3189733,传真:3135284。
  
  附件:昆明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
  
  
昆明市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长:李文荣(副市长)
  
  副组长:罗朝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徐晓青(市统计局局长)
  
  刘海发(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杨志华(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世新(市发展改革委价格监测和成本监审局局长)
  
  成员:尹红兵(市经委副主任)
  
  周红玉(市监察局副局长)
  
  赵国荣(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素荣(市编委办副主任)
  
  傅晋利(市工商局副局长)
  
  徐俊(市质监局副局长)
  
  吕志(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袁勤(市统计局副局长)
  
  丁昆(市国税局总会计师)
  
  张平(市地税局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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