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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中共中央
【颁布时间】 2003-12-26
【实施时间】 2003-12-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0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

[接上页]

  19.加强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人队伍中的高技能人才,是推动技术创新和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和技能振兴行动,通过学校教育培养、企业岗位培训、个人自学提高等方式,加快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的培训基地作用,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强化岗位培训,组织技术革新和攻关,改进技能传授方式,促进岗位成才。完善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推进技师考评制度改革,实行培训、考核、使用和待遇相结合,逐步建立统一标准、自主申报、社会考核、企业聘用的高技能人才成长机制。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优化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根据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协调发展的需要,大力加强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经营管理等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县乡村实用人才工程和农民教育培训工程。充分发挥农村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和各种农业技术推广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实行农科教相结合,努力提高广大农村劳动者的素质,激励农村实用人才快速成长。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加强人才和智力扶贫。建立健全农村人才服务体系。
  
  20.大力抓好青年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大批素质优良、勇于创新的青年人才,是实现人才工作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各类青年人才工作制度,支持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引导青年人才把个人成长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鼓励他们在艰苦复杂的环境和丰富的社会实践中锻炼成长。在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实施中要把培养青年人才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青年人才的重要来源。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建立和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切实使用好这一宝贵资源。
  
  八、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21.大力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必须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是我们党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任务,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要求,根据党所处历史方位的新变化,着眼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人才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人才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要把人才工作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于做好人才工作负有重要责任,要树立强烈的人才意识,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集聚人才、服务人才,做到知人善任、唯才是举、广纳群贤。
  
  做好人才工作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养,努力使广大党员成为学习的模范、劳动的模范、创新的模范、贡献的模范,在成才的道路上发挥带头作用。要注重从各类优秀人才中发展党员和培养党的各级干部,把更多的优秀人才集聚到党的各级组织中来。
  22.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各级党委要按照管好用活的要求,搞好统筹规划,制定人才工作重大方针政策,明确发展目标,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协调发展;坚持分类指导,针对各类人才的不同特点和成长规律,创新人才工作理论、体制和方法,使人才各得其所、各尽其能;注重整合力量,建立统分结合、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人才工作合力;积极提供服务,通过政策支持、精神激励和环境保障,不断改善各类人才的工作与生活条件,以感情和人格的力量,提高对人才的吸引力和感召力;实行依法管理,加快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化建设,增强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要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把全社会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努力把人才优势转化为知识优势、科技优势和产业优势,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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