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务院令第396号
【颁布时间】 2003-12-20
【实施时间】 2003-12-2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01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396号)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将《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2个等级;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或者技术发明的公民,对完成具有特别重大意义的科学技术工程、计划、项目等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可以授予特等奖。”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