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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3]98号
【颁布时间】 2003-12-05
【实施时间】 2003-12-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0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安全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新建电力项目必须服从国家的统一规划,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审批程序。对违规建设的电力项目要依法处理。要适当简化规划内电力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加快建设步伐,增加电力供应。
  
  四、加强用电侧管理,科学引导电力消费
  
  加强用电侧管理既是当前做好电力供应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又是电力工业节约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在缺电时错峰用电,在紧急情况下按预案有序切断负荷,是保证电网安全的必要手段。要充分运用价格杠杆等经济手段,加快实行发电和用电的峰谷电价,科学引导电力消费,缓解电网峰谷差矛盾,提高电网运行的可靠性。
  
  五、积极稳妥地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电力体制改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进电力工业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地区要继续按照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积极、稳妥、分步推进各项改革措施。要正确处理改革和电力安全生产的关系,在保证电力安全生产和电力系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不断把改革推向深入。
  
  电力体制改革工作小组要加强对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职,认真完成改革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
  
  
  
二00三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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