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发[2003]27号
【颁布时间】 2003-11-18
【实施时间】 2003-11-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0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关于授予巴金“人民作家”荣誉称号的决定


  
人事部、文化部、中国作家协会:

  
  巴金是我国著名作家,是我国进步文化的先驱之一。他在近一个世纪的文学生涯中,始终坚持现实主义的创作道路,在对理想的憧憬和追求中,信念坚定,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大众。
  
  他的作品结构严谨,语言简洁,抒情优美,塑造了许多性格独特而丰满的典型人物。长篇小说《灭亡》,“激流三部曲”《》、《》、《》,爱情三部曲《》、《》、《》,《寒夜》、《》、《憩园》、《第四病室》,短篇小说集《英雄的故事》、《明珠和玉姬》、《李大海》,中篇小说《春天里的秋天》,译著长篇小说《父与子》、《处女地》以及散文集和回忆录等都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深深喜爱。
  
  巴金是人民的作家,为我国文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为贯彻落实发展先进文化的时代要求,弘扬巴金的崇高精神,国务院决定授予巴金“人民作家”荣誉称号。
  
  国务院号召全国广大文学工作者以巴金为楷模,深入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人民,深入生活,把文学创作与社会责任感统一起来,努力创作更多的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优秀作品,为繁荣发展我国文学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00三年十一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