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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函[2003]91号
【颁布时间】 2003-08-19
【实施时间】 2003-08-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0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关于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民政府:

  
  国务院同意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制订的《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请遵照执行。
  
  防御永定河可能发生的大洪水,关系到北京、天津等城市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防洪安全。
  
  附: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
  
  
国务院
   二00三年八月十九日

  
  
永定河防御洪水方案

  
  永定河是海河流域重要水系之一,保证其防洪安全是事关北京、天津等特大城市、国家重要交通干线和中下游地区安全的大事。近年来,永定河防洪体系发生了较大变化,防洪标准有了较大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海河流域综合规划》和永定河防洪工程的实际,在对原防御洪水方案进行修订的基础上,提出本方案。
  
  一、防洪工程体系
  
  目前,永定河已形成了由官厅水库、大宁水库、永定河滞洪水库,440余公里干流堤防,卢沟桥、屈家店等水闸枢纽,小清河分洪区、永定河泛区、三角淀分洪区等蓄滞洪区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防洪标准已基本达到百年一遇的设计标准。官厅水库已达到千年一遇洪水设计、可能最大洪水保坝的防洪标准。直接保护北京市区的卢沟桥以上左堤已达到防御可能最大洪水(流量16000立方米/秒)的标准,三家店至卢沟桥段右堤已达到百年一遇(流量6200立方米/秒)的防洪标准。小清河分洪闸达到设计标准。卢沟桥至屈家店永定河左右堤已基本达到百年一遇洪水(流量2500立方米/秒)的设计标准,左堤设计超高2.5米,右堤设计超高2.0米。由于历史原因,永定河泛区形成了分区滞洪的格局。屈家店水闸枢纽(包括北运河节制闸、新引河进洪闸和永定新河进洪闸)已达到设计标准。北运河已达到流量400立方米/秒的设计行洪能力。永定新河泥沙淤积严重,尾闾泄洪不畅,尚未立项治理,近年虽进行了应急清淤整治,目前仍达不到流量1400立方米/秒的设计行洪能力。
  
  二、防御洪水原则
  
  (一)确保北京、天津等城市城区的防洪安全,保证官厅水库、卢沟桥以上永定河左堤、卢沟桥水闸枢纽、屈家店水闸枢纽、永定新河右堤的防洪安全。
  
  (二)当发生设计标准(百年一遇)以下洪水时,确保防洪工程安全。视洪水情况,合理运用大宁水库、永定河滞洪水库,永定河泛区分区运用,减少淹没损失,兼顾洪水资源利用。
  
  (三)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合理防御洪水,确保重点,兼顾一般,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损失。当卢沟桥发生流量为6200立方米/秒以上至7500立方米/秒(二百年一遇)洪水时,采取措施,加强防守,确保永定河堤防安全;当卢沟桥发生流量大于7500立方米/秒洪水时,弃守卢沟桥以上右堤;当卢沟桥发生流量大于10000立方米/秒洪水时,弃守卢沟桥至金门闸段右堤。
  
  (四)针对永定河不同量级洪水,充分发挥官厅等水库的拦洪错峰作用和河道的泄洪能力,尽量减少小清河分洪区、三角淀分洪区、七里海临时滞洪区等蓄滞洪区的运用机率。
  
  (五)对重要防洪控制工程、蓄滞洪区实行统一调度。凡涉及省(直辖市)际间关系的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或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决定;其他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分别由所在省(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调度,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和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备案。
  
  三、防御洪水安排
  
  (一)设计标准以下洪水的安排。
  
  1.当卢沟桥发生流量不超过2500立方米/秒洪水时,洪水由卢沟桥拦河闸下泄。为减少永定河泛区淹没损失及七里海临时滞洪区运用机率,兼顾洪水资源利用,可视实时雨情、水情和后续降雨情况,相机运用大宁水库和永定河滞洪水库调蓄洪水。
  
  2.当卢沟桥发生流量为2500立方米/秒以上至6200立方米/秒洪水时,卢沟桥拦河闸最大下泄流量2500立方米/秒,其余洪水经小清河分洪闸入大宁水库和永定河滞洪水库,永定河泛区充分滞洪。当大宁水库水位达到60.01米(北京高程)且继续上涨时,开启大宁水库泄洪闸向小清河分洪区分洪,分洪流量不超过214立方米/秒。
  
  3.卢沟桥拦河闸下泄的洪水,经永定河泛区分区运用滞蓄后,由屈家店水闸枢纽下泄,永定新河充分泄洪,北运河相机泄洪,剩余部分向七里海临时滞洪区分洪。
  
  (二)设计标准以上洪水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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