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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3]41号
【颁布时间】 2003-05-12
【实施时间】 2003-05-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15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温家宝(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陈至立(国务委员)
  
  成员:马凯(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济(教育部部长)
  
  徐冠华(科技部部长)
  
  张云川(国防科工委主任)
  
  金人庆(财政部部长)
  
  杜青林(农业部部长)
  
  路甬祥(中科院院长)
  
  徐匡迪(工程院院长)
  
  陈进玉(国务院副秘书长)
  
  陈佳洱(自然科学基金会主任)
  
  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务院办公厅,陈进玉兼任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五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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