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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函[2003]56号
【颁布时间】 2003-05-10
【实施时间】 2003-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15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绥芬河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的批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在绥芬河口岸设立外国人口岸签证办公室的请示》(黑政发[2002]60号)及《关于在绥芬河口岸设立外国人口岸签证办公室补充情况的报告》(黑政办发[2002]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口岸开展口岸签证工作。
  
  
国务院
  二00三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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