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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3]32号
【颁布时间】 2003-04-27
【实施时间】 2003-04-2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1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禁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禁毒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主任:周永康(国务委员兼公安部部长)
  
  副主任:罗锋(公安部副部长)
  
  胡振民(中宣部副部长)
  
  朱庆生(卫生部副部长)
  
  盛光祖(海关总署副署长)
  
  委员:姜兴长(高法院副院长)
  
  张穹(高检院副检察长)
  
  周文重(外交部副部长)
  
  姜伟新(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湛(教育部副部长)
  
  牛平(安全部副部长)
  
  李宝库(民政部副部长)
  
  范方平(司法部副部长)
  
  李勇(财政部部长助理)
  
  张宝文(农业部副部长)
  
  魏建国(商务部副部长)
  
  赵维绥(文化部副部长)
  
  甘国屏(工商总局副局长)
  
  胡占凡(广电总局副局长)
  
  雷加富(林业局副局长)
  
  邵明立(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章沁生(总参谋部作战部部长)
  
  李奇生(全国总工会副主席)
  
  杨岳(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莫文秀(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
  
  国家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安部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四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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