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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3]34号
【颁布时间】 2003-04-26
【实施时间】 2003-04-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1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200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黄菊(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马凯(发展改革委主任)
  
  尤权(国务院副秘书长)
  
  周文重(外交部副部长)
  
  熊光楷(副总参谋长)
  
  成员:张国宝(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
  
  牛平(安全部副部长)
  
  赵永吉(公安部副部长)
  
  盛光祖(海关总署副署长)
  
  甘国屏(工商总局副局长)
  
  国家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由发展改革委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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