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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
【发文字号】 国函[2002]56号
【颁布时间】 2002-06-22
【实施时间】 2002-06-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34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省撤销新会市设立江门市新会区的批复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新会市设置江门市新会区的请示》(粤府[2001]81号)及有关补充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县级新会市,设立江门市新会区。新会区辖原县级新会市的会城镇、大泽镇、司前镇、沙堆镇、古井镇、三江镇、崖门镇、双水镇、罗坑镇、大鳌镇、睦洲镇,区人民政府驻会城镇。
  
  二、将原县级新会市的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划归江门市蓬江区管辖。
  
  新会区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
  
  
国务院
  二00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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