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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函[2002]31号
【颁布时间】 2002-04-18
【实施时间】 2002-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3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直属海关问题的复函


  
浙江省人民政府、海关总署: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级直属海关的请示》(浙政[2001]27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宁波海关升格为正厅(局)级机构,隶属于海关总署,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二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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