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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松材线虫是重要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是世界上最具危险性的森林病害,寄主植物感染松材线虫病后40天即可死亡。松材线虫病已对我国森林资源造成了严重破坏,使我国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外贸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受到严重影响。为保护我国森林资源安全和造林绿化成果,促进我国经济和生态建设稳步发展,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严重发生和扩散蔓延的势头,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对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自1982年我国首次发现松材线虫病以来,经过各级地方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我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有效地减缓了松材线虫病的扩散蔓延速度,局部地区取得显著成效。但在防治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防治工作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存在麻痹侥幸心理和畏难厌战情绪,措施不力;有些地方对疫情监测不力,发现不及时,贻误了防治时机;疫区和疫木管理不严,非法经营、加工运输疫木现象屡禁不止,疫情人为传播扩散蔓延的现象较为严重;防治资金渠道不畅,投入严重不足,影响了防治工作的进度和成效。 松材线虫病传播途径广,蔓延速度快,防治难度大,且我国松林分布区均具备松材线虫病发生流行的条件。目前,我国松材线虫病发生危害的形势异常严峻,新疫点不断出现,发病面积不断扩大,危害程度不断加重,已直接威胁到我国5亿多亩松林和一批世界自然文化遗产、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及重点生态区的安全。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多次在口岸截获到随进口木材和木质包装材料携带的松材线虫,表明该病从境外传入我国的危险性仍在不断增加。如不采取有力措施予以遏制,我国森林资源将遭受毁灭性的危害。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开展预防除治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认真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 二、切实加强松材线虫病疫区管理,进一步加大疫区除治工作力度 认真做好防治区划,严格疫区管理。根据全国松林资源分布状况、松材线虫病的传播规律、林木所处的自然环境和区域、发生危害状况等因素,将全国有松林分布的地区分别划分为松材线虫病疫区、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疫区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划定。发生松材线虫病的县(市、区、旗),必须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有关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及时将其划定为疫区,并予以公布。不按要求划定疫区的,由国家林业局划定并公布。 经综合治理达到拔除要求的,由当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提出撤销疫区的申请,经国家林业局审核后,由国家林业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撤销。 加强疫区封锁,严格疫木管理。疫区严禁擅自采伐松木。疫区内已发生松材线虫病的乡镇,严禁进行松木商品材采伐;未发生的乡镇,需进行松木商品材采伐的,必须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所采伐的松木均按疫木管理,经除害处理合格后,由当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开具《植物检疫证书》,并经调入地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调运。要加强疫区检疫封锁,严防疫情扩散蔓延。重要交通道路要设立森林植物检疫检查站,严格检疫检查。疫区内的松科植物及其产品不得擅自运出疫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疫区内非法经营和加工利用松木。 建立限期拔除疫点制度,对新发生的疫点、孤立疫点和危险性大、区域位置显要的疫点要限期拔除。 新发生疫区要做到当年发现,当年拔除;孤立疫点、危险性大和区域位置显要的疫点,要在3年内做到基本拔除。国家林业局要根据疫情发生情况,每年下达松材线虫病的除治任务,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任务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限期拔除。疫点拔除后,要继续进行跟踪监控,开展综合防治,巩固拔点成果。 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疫区除治工作。疫区除治是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应予以高度重视。地方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除治方案,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除治工作。必须采伐的疫木,要坚持先封后伐的原则,按照疫木处理能力决定采伐量,由专业队统一采伐。要采取生物、物理、化学等综合措施降低松褐天牛虫种群密度,同时要采取综合性营林措施,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有计划地由外向内对现有单一松林进行改造,确保疫区除治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