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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发文字号】 国办发[2002]3号
【颁布时间】 2002-01-08
【实施时间】 2002-01-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44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水利部等部门关于加快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若干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中央直属水库受益地区的北京、天津、上海市,按全国平均标准提取库区建设基金。三市所提库区建设基金缴入中央金库,和中央财政安排的库区建设基金一并由中央统筹安排,重点用于补助提取库区建设基金后仍有缺口的省。
  
  库区建设基金的征收使用、监督管理采取政府性基金的管理模式,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制定。
  
  四、进一步加强对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工作的领导
  
  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关系到移民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情况复杂,政策性很强,任务十分艰巨。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落实。
  
  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工作的归口管理工作由水利部负责,主要任务是做好协调,研究制定有关法规,监督检查规划实施等。各级政府要明确本级政府移民工作的主管部门,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健全移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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