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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劳动人事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劳人险局[1984]7号
【颁布时间】 1984-09-01
【实施时间】 1984-09-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491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劳动人事部关于归侨职工探望港澳的亲兄弟姐妹问题的答复

福建省劳动局:
  
  你局闽劳薪〔1984〕027号文悉。关于父母已经去世的归侨职工探望港澳的亲兄弟姐妹问题,经研究答复如下:
  
  父母已经去世的归侨职工,探望在港澳或从港澳回来的亲兄弟姐妹,可以按照我部劳人险(83)71号文办理。车旅费,在境内段(从工作单位至出境口岸)的按规定报销,境外的自理。
  
  
1984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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