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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字号】 国烟科技[2004]24号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23739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下发《2004年度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计划》的通知

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江西、福建、安徽、湖南、湖北、重庆、四川、河南、山东、陕西、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等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
  
  为提高烟叶质量,进一步加强烟叶的基础地位,确保烟草种植的合理布局,国家烟草专卖局将《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列入2003年度重点科研开发项目计划,决定以科研项目形式在全国开展中国烟草种植区划研究工作,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国家局农业科研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来抓,力争3年左右完成。
  
  《中国烟草种植区划》项目总体技术方案和工作方案经行业内外专家多次研讨,反复论证,现已确定。按照项目总体方案的部署,国家局确定了《2004年度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计划》,现下发给你们,请认真抓紧落实。
  
  附件:
  
  
2004年度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计划

  
  我国是世界烟叶生产第一大国,常年种植烟草100多万公顷,年产量达到170多万吨。我国历史上曾两次开展全国性的烟草区划研究工作,第一次是在20世纪60年代,根据地域分布将我国划分为六大烟区;第二次是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根据烟草的生态适宜性,对烟草种植的区域和适宜性进行了全国区划,将全国划分为7个一级区和27个二级区,分为最适宜区、适宜区、次适宜区和不适宜区等四个类型,并初步确立了各种类型区域的指标系统。这些研究成果对加快烟叶生产布局调整,指导我国烟叶的生产发挥了巨大作用。
  
  然而,农业区划是一个永恒的主题,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变化,尤其是近年来在WTO和WHO双重压力的推动下,我国卷烟生产水平不断提高,卷烟工业企业组织结构和卷烟产品结构不断调整,对烟叶品质、风格的需求特性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与此同时,我国烟叶种植的环境条件、风格特征、生产水平及经济状况、烤烟流向及可用性等都也有了很大变化,20世纪80年代的烟草区划已明显落后于时代,因此,组织开展烟草种植区划变得十分必要。
  
  一、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框架
  
  2003年国家烟草专卖局确定在全国开展中国烟草种植区划研究工作。并将这项工作作为国家局今后3年农业科研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
  
  1、工作内容
  
  通过对我国烟叶主产区的生态环境、烟叶品质、工业可用性及烟叶生产相关因素历史资料的收集整理、普查和典型样品的分析评价,确定表征烤烟品质的主要指标,明确烟叶主产区和具有典型风格地区烟叶的主要品质特征;同时,从各生态环境因素与烟草产质量的关系研究入手,辅以社会经济状况对烟叶生产发展的影响分析,筛选能够正确表征优质烤烟生产的生态环境指标,建立烟草生态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和综合定量评价模型;在综合分析气候适宜性分区、土壤适宜性分区、地形适宜性分区和烟叶类型及品质分区的基础上,形成烟草种植综合区划;在此基础上,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平台,采用组件式的面向对象的编程技术建立融地理信息技术、数据库、模型技术及专家系统等信息技术于一体的“中国烟草生态适宜性及种植区划信息系统”,并提供方便快捷的系统查询功能,为烟叶生产布局调整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和信息平台,为工业企业选择原料提供基础信息。
  
  同时,经研究,在云南、贵州、四川、河南、湖南、山东和福建等7个烟叶主产区开展典型生态区烟草种植区划和GIS研究(以下简称典型区划研究)工作,进一步明确主产区具有典型风格地区烟叶的主要品质特征,即在中国烟草种植区划项目所提供的技术平台上,在以上7省开展更细致的工作。
  
  2、组织形式
  
  国家局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和由部分专家组成的中国烟草种植区划技术顾问组。具体组成另行发文。
  
  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江西、福建、安徽、湖南、湖北、重庆、四川、河南、山东、陕西、甘肃、辽宁、吉林、黑龙江、新疆等19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以下简称:19省烟草公司)须成立本省的烟草种植区划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由烟叶生产管理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相关科研院所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组成。主要工作任务是在国家局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组的安排下,负责组织、协调和开展本省(区、市)的相关工作。
  
  3、运行方式
  
  国家局以科研项目形式组织开展此项工作,将《中国烟草种植区划》列为2003年度国家局重点科研开发项目计划。项目由国家局科教司组织牵头,计划司、烟叶公司等相关部门参加,郑州烟草研究院、中国农科院资源研究所、中国农业大学等三家单位技术负责, 19省烟草公司协助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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